陕市监通报〔2024〕25号
陕西省市监局
(2024年第10期)
陕西省市监局组织对蔬菜制品,抖客网,蜂产品,方便食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5大类食品21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蔬菜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酒类4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禁用兽药的问题。
一、陕西轩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郑市久红食品厂生产的中强+图标牌姬菇、滑子菇、口菇,各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北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捷氏牌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通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渭南世纪华联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晋林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乡市华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兴和+字母图标牌网红素大刀肉,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乡市华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城固县蔚蓝经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盛世青花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醉源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誉花村+字母图形牌誉花村酒,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曝光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报。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监局
2024年4月9日
原标题:【 陕西省市监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10期) 】 内容摘要:陕市监通报〔2024〕25号 陕西省市监局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2024年第10期) 陕西省市监局组织对蔬菜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5大类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7199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